DM杂志的格局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故事也很多,<中坚到达>DM的黑马!
《大染房》现代都市版——《中坚到达》的起源于崛起
广告圈内素来有“金九银十”之称,第二年的广告计划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制定了;今年的金秋十月,同往年的一样繁忙着,但是有一则消息却把广告圈内掀起不小的波澜!这则消息是:自2005年10月起,北京、上海、广州各地客户陆续收到了一份声明:
声明称:投放《目标广告》的客户预付款最低可享受《目标广告》一折优惠价。有效期2005年10月至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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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永远都有很多的故事,也许就象电视剧《大染坊》中“飞虎戏美人”事件一样,由于个人商业诚信问题改变了原本完美的合作格局,损害合作的利益,破坏了品牌形象,但是它却成就了一个新的产品!演绎着商场的神话!
大背景: DM(direct marketing免费直投杂志,)
它是一种营销方法,目前在国外DM广告形式已占到广告市场的15%,一些大城市,例如纽约、伦敦等大型经济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20%。目前,DM在国内市场中,除大量的单片外,杂志为最具体系的DM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DM广告成为一种新的广告媒介。1998年左右,DM刚刚在中国出现的时候并不被看作媒体,只是被叫做固定形式的印刷品。那时的DM又称直接邮寄广告或直投广告,通过邮件递送服务,将特定的信息直接递送给目标对象(潜在顾客、个人或企业)的各种形式广告。直投广告以其有效的针对性和可量度的准确性等长处,近年来逐渐受到企业亲睐。
DM广告形式目前只占到我国广告市场近1%市场份额,与国外相比,DM媒体的成长空间巨大。虽然国内的DM媒体是在起步阶段,但由于它排除了新闻文字干扰、并具有针对性强、投递准确、信息攻势猛烈、免费阅读等优势,近一两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这种直投媒体的优点在于定向发行,媒体和商品信息合二为一,媒介和内容高度统一,使杂志的受阅率提高,它的读者就是商品信息的接受者,从客观上说,直投广告这种形式丰富了媒体的层次,能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因此,对DM媒体来说读者群(即发行渠道)的定位与读者群数据库的精准就成了成功的关键。
目前全国各地的DM媒体虽然还没有很准确的统计数据,但已不下数百家。但是目前能够跨省市发行的DM媒体,全国只有一、二十家,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比较集中。比如,在北京、上海地区发行的《生活速递》,《中坚到达》在北京发行的《XX广告》,在广州发行的《生活元素》,它们的共同特点在于发行较早,并集中在高档社区,在不断的发展中了自己的发行公司,形成立体完整的发行网络。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发展比较成熟的北京《XX广告》同样也考虑到全国的战略目标欲在上海发行,欲成立股份公司开拓《XX广告》上海版图 。
《XX广告》大上海版成立与发展:
在北京《XX广告》欲发展上海市场的当口,经圈内朋友的介绍,北京公司的控股人乙和上海一家公司的控股人甲认识并协商成立股份公司,共同经营《XX广告》。
股份公司是自2003年初成立的公司,股东是由北京公司的控股人乙和上海一家公司的控股人甲共同组成,甲为企业法人兼执行董事,乙为董事会监事。股东双方合作出版及运营《XX广告》。同时协定“股份公司是《XX广告》拥有正式及唯一的授权,是《XX广告》大上海地区唯一合法的使用人及发行人”。
2003年3月双方合作出版了第一本《XX广告》,以月刊的形式在大上海地区发行投放运营,当经过甲一年的苦心经营,《XX广告》在上海地区逐渐打开了知名度,并建立了健全的发行网络,成立的上海目标数据中心,并充分的利用渠道的数据营销的方式在上海市场短时间内打开市场,《XX广告》已经初步得到了上海市场的充分认可,在市场上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声誉和认知度。这期间,合伙人乙托口北京繁忙基本不来上海履行义务。
乱之初——
2004年5月份乙到上海突然要求合伙人甲让出所有股份。表示若不同意则会利用其股东身份迫使合资公司破产。并声称其拥有七种武器来对付甲,勒令甲24小时内接受其提出的蛮横要求。甲会如何应对呢?
遇人不殊——阴谋形成于……
按2004年前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承办DM媒体杂志的广告公司必须在当地注册满一年以上才有资格,通过事后了解到乙的上海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也就是目标上海公司运营刚开始的两个月后乙就在上海市闸北区注册,其股东股份配置跟其控股的北京公司配置完全相同,至2004年6月正好注册满一年,取得在上海的办刊资格,让人不得不联想这是个策划好的阴谋;当杂志运做一年后;我们度过最最艰难的创业时期的时候;在我们已经拥有上海DM杂志这个市场份额的时候,乙前来摘桃子了。
控制形式秘籍——七种武器
“武器”一、终止合作:在此期间乙单方面停止了《XX广告》2004年6月刊的杂志印刷(注:自2003年3月——2004年5月刊物印刷均经北京目标印刷,收取印刷费用),单方面停止同股份公司的所有合作,包括之前所有以《XX广告》名义签订的上海北京两地广告合同,并扣留所有印刷菲林妄想使正常经营的上海《XX广告》一下陷入瘫痪状态;
“武器”二、挖空业务人员:乘甲出差香港期间,带领北京目标六个骨干前来,谎称甲已答应所有条件。并退出公司,以搬家名义抽空公司所有业务人员,包括业务总监,编辑及行政人员,使得上海XX成为一个无员工运作的空壳公司;
“武器”三、商业恐吓:在此期间,乙还散布谣言,并指示其爪牙丁以全体北京4A公司名义会封杀甲本来的上海电视业务来威胁合伙人甲,欲达成其目的;
“武器”四、发行第二本《XX广告》以扰乱市场:同时乙跟其多年的朋友丙以乙的上海公司的名义在上海出版发行了另一本《XX广告》刊物,在上海地区发行并进行招商活动。恶意的在上海市场内公开宣布股份公司所经营两年的《XX广告》为非法刊物,还向《XX广告》大上海版的所有广告投放客户索要广告费用,并在上海重要报纸上面登载所谓的授权乙的上海公司为唯一合法性的声明;
“武器”五、向公安诬告:污蔑甲在经营过程中贪污公司财产,并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察;
“武器”六、向工商诬告:乙到上海市工商局诬告上海目标经营非法,要求立即停止发刊经营,并在由上海市卢湾区工商所执行询问,声称关闭上海XX;北京XX及其相关子公司利用国家对DM类媒体的法律法规的空隙,使用商业的欺诈手段,谎称北京XX广告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合作已经在2004的6月开始中止,不再获得使用授权,并谎报股份公司经营两年多的《XX广告》为非法刊物;
“武器”七、向法院诬告:乙利用其商标所有权是北京XXX广告有限公司为由,狡辩自己与甲的股东协议仅代表个人不能代表公司,因此不产生法律效力。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控告股份公司(甲与乙为股东)非法使用特有标志及《XX广告》名称。
沉默与包容无法得到的理解——协调里程
面对如此的卑劣行径,甲仍然以坦荡的胸怀,多次主动约请乙见面商谈,希望能在分歧上面能达到谅解,并表示要做好一本杂志很难但是要毁坏一本杂志很容易,认为乙这样的方式只能把刚刚做起来的杂志推到死胡同里,但是甲的宽容和大度换来的是乙蛮横和变本加厉。把甲的这种宽容是当成软弱,为此乙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抛弃法律与道义于不顾,追求着他的所谓的成功。经常以成功者自居的乙曾在其北京《XX广告》杂志上注解成功的定义为:眼光加手段。
抵制中的艰辛——辛路历程
面对乙疯狂的突然袭击,面对这自己苦心经营的成果将要活生生的被人夺走,面对受到重创的公司,甲表现出了他超人的勇气,“威武不能屈”在这位曾为大学教师的儒商这里得到了最大的体现。甲就一句话,“我不会屈服,否则在以后某个夜晚醒来后将不再能安睡塌上”!
那些艰难的日子里,甲经历了他事业上第一次大的磨难。他面对合伙人的背信弃义与丧心病狂,亲自栽培部下的纷纷跳巢与倒戈;不明真相客户的集体撤单;结发妻子的不断抱怨;他默默地担起重担,在周围疑惑和不解的眼光中继续他的抗争,他相信正义长存,他相信自己的坚持必定能取得胜利,所以他坦然的去了从未去过的公安局、工商局、法院,他把事情的真相如实给相关部门汇报,并提交了书面的说明及相关材料来证明清白,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各个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了解事实真相后都给予了甲道义上的很大的支持,一切如他预料的那样,正义的天平是站在他的一边,正如公安局的负责人了解事情的真相后留下了一句话“这个人是垃圾瘪三,要相信正义。。。”;
2004年6月乙的新的合作伙伴丙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同他进行了合作,在经营了半年个人亏损了70多万人民币后,同乙彻底的闹翻后离去,出演了另一场闹剧。
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长剑出鞘
2004年12月,在收齐了所有证据后,股份公司法人甲正式对违约方:乙控股的北京两家公司、乙的上海公司及其控股人乙侵权及违约行为提出法律诉讼。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及赔偿损失300万元人民币。
清凉寺的钟声-----2005年9月23日暗箭被斩落
就北京XXX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XX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海XX公司)商标及《XX广告》使用权侵权案,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2005)黄民三(知)第20号
后记:
甲说:报复这两个字太个人情绪化了,没有商业价值。一切都已是过眼烟云了。
《中坚到达》似凤凰涅磐获得新生,正带着众人的期盼,展翅飞向明天!
几位《XX广告》老员工 200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