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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B2C,我心中的残念
作者:佚名 日期:2001-4-29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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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模式1的赚钱方法2,就是现在我们挂在嘴边的电子商务。我的思路在顺着互联网经济随实践和时间的推移时所变化的主体在潮流着。 现在,我们要在网络上做生意,赚钱。在这个时候,互联网经济出现第一个转向。既然做生意,那么和生意无关的部分可以节省地抛弃。搜索、新闻、社区之类的比例淡化了。 从Amazon开始,网络商店出现。中国现在最大的是,或者据说是,8848。一个以抄袭Amazon为主(可能8848不会承认)的中国电商先锋,然后,不少人继续抄袭。而且,有**家又出现了,用了两个字母,四种组合(可能将来会扩张)来描述这样的生意。 我现在要知道这类生意如何赚钱。这是一个很琐碎的问题,非常琐碎到几乎不耐烦,但是,为了赚钱,我必须坚持学习。 问题:网络要卖适合网络卖的东西。这是大家的共识。但什么是网络适合卖的东西?大家没有共识。似乎潮流是:我在卖的东西当然是网络适合买的东西。非常自信的态度。 这个问题我也没有主见,唯一的方法就是看别人买什么,然后,准备不要别人买不火的商品,不要很多人在买的商品,剩下的看看有没有资格买。就是这样。 研究如下:正确与否请大家评议,然后可能捡几样确信能买的开店。
1、书。或者说:b2c模式的标志性商品,吉祥物。 肯定的观点是:就算能卖,也不卖书了。 主要原因是:竞争太激烈。个人估计,北京的网络书店快比真书店要多了。 但,想想可以怎么卖总可以。至少当作一个产品类来想想(包括cd,计算机配件、通讯电器这样的东西,都是那种适合邮寄,不是很急的商品)。
书(或者杂志、报纸)是这样一种东西:有人把他知道的事情(并不一定确信)写下来,然后用先进的印刷术印在纸上,然后流通。我们付出钱,得到有用的知识或者没什么用的知识。基于人类好奇的本性,书的市场永远存在,这是一个很好的市场。 问题是: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要很麻烦地到网络上去下蛋、付账、然后等待邮递员走过漫长的道路把书送到手中。结果可能是书破了,或者给错了。除了极小销量的绝本、古旧书之外,其他的书真的值得这样找到吗? 这是我理解的中国电子商务误入歧途的论据之一,愚昧地把传统的生意生硬地搬到网络上。除了在中间硬塞一个网站,同时给自己惹一大堆物流配送和资金支付的麻烦之外,还令自己完全变成了一个孤独地投资建设所谓电子商务基础的烈士。而建设电子商务基础本来应该是全社会、整个市场基于利益的驱动而建设的。 在我不懂互联网的时候,想当然以为网络的书应该是一个数据包,而不是一本真正的书。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新生意。 到底为什么,大多数的网络书店要现在这样做,而不是想的那样做?到底那样做更合适,而且可以赚钱? 解决d版、购买电子版权比弄那么多人去踩单车送货、甚至弄一群仓库,那个更省钱,或者那种更赚钱? 至于那些无法数码化的东西,现在有通过电子买卖的必要和利润的可能吗?这个问题和“恐龙能生活在现在吗?”一样。个人的感觉。 当有人说:“是我们今天的努力换来了未来进行全面的电子商务的可能。”的时候,我总觉得这是别有用心的商人,因为他的说话的主题不是做生意赚钱,而是说慈善或者牺牲。这是不合逻辑和身份的说话。 我并不否认先驱唤醒民众的积极意义,但是,我相信先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而且,牺牲从来不是商业的主流思想。 但是,应该等待还是不等待?反正,如果我遇到这样的处境要做出决策,绝对等待。因为,最简单有力的理由是,不要亏本。 但,我也朦胧地体会到了什么是能买的。就是那些人们在自己日常可能的范围内很难买到又有需求欲望的东西。这当然不是说淫秽类或者其他违法的暴利商品。 譬如说:在沈从文的家乡你当然不可能在柜台上找到一只康斯坦丁表,可能到州府也找不到。 问题是,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有多少人想买而买不到,现在他有办法上网、在网上付钱、相信你不是诈骗、而且确定中间不会出现差错、而且你恰好有、而且国家不阻止你买卖这种商品…… 这样的包含无数先决条件的生意如何做?个人以为,大家只可能都抱着碰巧的态度去开展电子商务。至少,很多事实如此。 我想问:难道先驱和探索者注定是由命不由人的宿命安排成败吗?那电子商务岂不是傻子的游戏。
于是,从大的范围来说,b2c据说要完蛋了。这可不是个喜讯。 问题是:我又发现了其实还是有些东西是可以买卖的。那些可以数字化的东西应该可以买得很好。譬如知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网上教育,或者专业的知识,譬如法律vs律师,财务vs会计,聊天vs精神病大夫,行业信息vs肩客。 网络可以很好地买卖这样一种商品:“我知道的”,或者是,“你不知道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样的东西的市场有多大。 在网络商人的故事里,常常是这样描绘市场的:中国有……人口,有……。大家对着中国地图,大手一挥。一个超级大市场就出来了。 而事实是,中国全部的890万网民就算全部真实也不过一个广州那么多的人,虽然在近几年估计网络人口可能超过北京或者上海。但,估计超过四川省人口的那一天,也许需要5-10年,当然这个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中期来说,我们最大的生意盘子就是发展到一个省那么大。做进出口生意的除外。从目前来讲,广州这么一个发达的经济城市也绝对无法养活将近4万家如此奢侈的公司,光是电话费就超过两万。(一条共享十兆的网线)。
就算上面那种数字化的东西可以体现互连经济的一切低成本、高效率的特性,在这样一个市场基数上,很难想象如下的事实:譬如所有的网络学生超过了实际的学生。当然,网络的教室可以无限大,老师可以尽量少。 但,需要教育的人口当然会把真正的上学当成第一消费,特例可能产生,譬如清华的网络学生将来可能超过了实际的学生。但,肯定这样的老牌不是普遍的例子。 这么说,不是否定商务赚钱的个别可能性,而是结论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网络的各种商务,即便是所谓的asp,也不可能超越传统商务的生意规模和利润。
到这里,又一个经济理论出现了:第一理论。第一赢得一切。 问题是:商业如果成了一将功成百骨枯的游戏,那岂不是比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还要不公平而且滋生腐朽和独裁吗? 从宏观环境来说,得出了一个令人沮丧的结论。 一个很贴身的例子是:论坛里常有几位逛逛网站的宣传者,鼓吹一种全国连锁的网络生意模式。但是,这样的公司本可以真正尝试一下,弄一间在全国都能卖花的网络商店,甚至可以网上网下、网络电话一起做。能成功吗? 确信他们根本不会想做这样的琐碎生意?因为不赚钱,而且劳神,而且可能贴本。 以上,就是b2c在我心目中的面目。
我不是高手,我只是爱好网络生活,网络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没有雨幽婷,我的网络生活是难以想象的孤单和寂寞,什么也不能使我失去他,我爱他。IT是我的家,我永远不会离开我的IT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