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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创意,还是要生意
作者:黎汉军 时间:2005-8-15 字体:[大] [中] [小]
广告是一个极富智慧和知识挑战的行业,很多广告人都将“没有创意就去死吧”当成自己的从业信条。在他们看来,“一个伟大的创意就是一个好广告所要传达的东西;一个伟大的创意能改变大众文化;一个伟大创意能转变我们的语言;一个伟大的创意能开创一项事业或挽救一家企业;一个伟大的创意能彻底改变世界。”
——可见,广告需要达成创意!
大卫•奥格威说:“广告的惟一正当目的就是促进销售。”在奥格威的广告哲学里,广告就是促成生意的学问。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很多广告主们所关心和在乎的事情!广告主是广告公司的衣食父母,如果广告公司及广告人的创意不能为他们带来销售业绩,相信他们也会对广告公司及广告人说,“没有生意就去死吧”!
——可见,广告需要促成生意!
“没有创意就去死吧”和“没有生意就去死吧”,代表了现代两种不同的广告从业哲学。前者以创意至上,认为广告干的就是创意的活儿,广告只要有创意就行了,以这种哲学指导自己的人往往称自己为“创意人”,他们对那些没有创意的广告“嗤之以鼻”;后者,当然是以促进销售为上,认为广告天生就是要为广告主带来生意,以这种思想指导自己的人往往把自己定位为客户的“推销员”,他们对那些只有“伪创意”没有实效的广告“不屑一顾”。
要创意,还是要生意?最理想的当然是“鱼和熊掌兼得之”,但君子们往往更希望“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也许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就是,现在的广告是越来越吸引人、越来越好看,而且都非常有创意(拿到什么广告节或者创意大赛上去拿个奖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们在接受这些广告时在内心也总是会产生一种购买的冲动——不管它多少钱,我都要去买;但是,每当我们真正去商场去购买同类产品时,我们最终选择、采取行动的却不是我们曾经在广告看到和 产生“心动”的产品,往往是别的同类产品。这种极其富有创意的广告带来的有“心动”没“行动”的结果却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孝敬爸妈,脑白金!脑白金!”也许很多人都对脑白金的广告感到反胃,认为它“土得掉渣、令人恶心”;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就是这样一种没有创意和恶俗的广告却取得了十几个亿的销售业绩,让“巨人”史玉柱咸鱼翻了身!尽管脑白金的广告曾经被网民们评为“第一恶俗”的广告,不具备任何创意性,但是对于史玉柱来说,脑白金的广告无疑是最成功的,因为补给它带来了销售,促成了生意,更拯救了自己,让巨人获得了第二春。
有创意未必能够达成生意,没有创意未必不能促成生意。那现实当中,为什么往往追求创意的广告人居多而追求生意的广告人居少呢?首先,广告人的心目中都有一种本能的群居定位,“广告嘛,干的就是用精彩的手法为别人传递产品信息的事情”,他们只是把自己看成一位“广告家”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位“推销员”,虽然也注重策略,但也只是做到了“听起来很美”这一步,但听起来很美的东西就不一定是人们最想要的东西,广告人不应该是“传教士”。
其次,广告是一个极容易令人孤芳自赏、天下唯我的行业,因为这个行业充满智慧和知识挑战,能胜任这个行业的都是精英,是故更多的广告从业人员都更加钟情于做一个“创意工匠”去参加各类比赛拿奖,有时甚至将“飞机稿”拿去参加比赛,想拼命获奖,但是最终都对市场、对消费者毫无利益联系,我想这样就当然只会让消费者有“心动”没“行动”,对于广告主们来说也只会带来有“创意”没“生意”的结果,最后向我们说“没有生意就去死吧”。
最后,就是没有弄清楚到底什么创意。什么是创意? 创意,就是创造生意。它就是要把广告人智慧、和产品及市场知识转化成思想价值,促进产品及品牌的销售。只要这样,我们才能“名正言顺”的做广告。如果广告不能促成生意,再优秀的创意也只只能成为“飞机稿”而已,可能能让你得到几个创意大奖,但最终也会让你失去你的立身之本——你的尊敬的客户。
创意,当然要创造出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