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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创意的就要个性点,与众不同一点,最明显的是时尚的外在形象,比如光头或者长发,叼个烟斗或者戴个帽子(叶大师我不是说您啊);做媒介代理的那一定要严谨,必须是正装,满嘴英文和各种名词,比如毛评点啦、1+到达率啦;而围着客户转,唯恐招待不周的,就是做执行的了。
本来这样的日子过得也还不错,虽然有点愧对霍普金斯、奥格威、李奥贝纳等祖师爷们。广告人还有空自嘲自黑一下,还有空做做飞机稿,去拿个国际国内广告奖啥的。
可老天貌似要开个玩笑,这样的日子都不想给广告人留了。
首先是媒体价格越来越透明,广告代理佣金越来越低,另外现在
很多企业都把传播重心放到了网上,这块蛋糕急剧缩小。创意人被要求有互联网思维,要求接地气,要求段子手附体,要求能写能100000+级的热文,能创意出像病毒一样在互联网传播的热文。这又有多少臣妾能做到呢?
执行公司也不乐观,一旦广告主把传播重心移到网上,传统做线下执行的广告公司还有多少空间?
问题还不仅仅如此,最近几年,广告主对广告公司的满意度在下降,伴随的是服务月费的下降和广告主自建内容团队。
广告公司除了面临传统的同行竞争(广告业同行竞争一直以来都很恶性),还面临着新的可能更强大的竞争对手,比如打着数据化推广旗号的服务公司,甚至是一条、咪蒙、罗辑思维等自带流量和IP的微博微信大号,别忘了近两年最火爆的食品第一网红案——卫龙辣条,就是暴走漫画给做的。
由于客户服务月费的下降,广告公司的薪水也在下降,职位吸引力决定了以后更难吸引到优秀的创意人才。很多4A高管跳槽去的一般也都是互联网公司。
好,看到这儿,如果你是个广告人,打算转行没?如果你像胡子兄弟一样,开了个牛哄哄的广告公司,有没有打算关门?如果没有,请往下看。
现在是反方陈词。
对方辩友,你上面说的所有内容,都是表象而已。
首先广告主“去乙方化”、自建内容平台,对于绝大部分公司而言是非常不靠谱的。
费用一减少就想着去乙方化,跟利润空间一不够就“去中间商”一样,是一种直觉,往往还是一个大坑。
以为自己组建团队比付月费要便宜的企业,多数都没有意识到,高出来的那一部分才是乙方的专业体现,更是专业平台的富集效应的体现。
如果你找了一个不靠谱的服务公司,你的对策是换公司,而不是自己做。“反专业化”必然是错的,还是奥格威那句话,“既然你养了一条狗,为什么还要自己叫呢,你叫的又不专业。”
当然,你的公司已经大到可以建立一个专业的内容运营平台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最关键的是,同经销商的尴尬境地一样,多数广告公司造成困顿局面的根本原因不是广告公司不行了,而是自己核心价值的丧失。
老苗再强调一遍,广告从来都不是营销的分支,而是营销的母体,先有广告实践,再有营销理论。Markting一词,最早是广告人创造出来“忽悠”客户的。
霍普金斯等大师们的伟大,不是因为他们掌握和创造了多少创意方法,而是对营销的研究、对营销工具的开发、对消费行为改变的技巧。在甲方拿走了“营销”职能之后,仍有大量优秀的广告公司和广告人在营销的追求上孜孜不倦。
作为二十年来本土最成功的广告人,叶茂中做广告一直是“用营销来说事,用广告来做事”。虽然我做的是广告、是表现、是三个一(广告语主平面TVC),但在客户的营销上一定要有我的话语权,有我的思想、见地,否则这厮宁可不做。
所以叶茂中公司出来的创意一向在4A圈里不受待见,但不妨他协助众多民营企业走向成功,在很多中小企业眼里,叶是神一样的存在。
你可以不如客户懂产品,但一定要比客户更懂消费者,更要比客户更懂的如何与消费者沟通,这才是广告公司的核心价值所在。创意则是排在第二位的。
而广告公司受互联网冲击,则干脆是伪命题。
现代广告业已经有上百年历史,历经各种信息传播方式的变迁,直邮、报纸、户外、电台、电视,一直到现在的互联网。每次大的变迁,都会冲击或淘汰一些缺乏核心价值的公司和个人,更会成长出一些更有创造力更懂得消费者的广告公司,这次也该不例外。
一个好消息是,全球广告业是成长的而不是倒退的,增速大于经济增长速度,尤其是一直被唱要死的4A,财务数据还是相当好看,这些都是公开数据,当然那些唱衰者宁可选择性失明。
互联网来了,消费者接受信息的方式变化了,原来单向的信息通道变成了也双向信息通道,但人性没有变化。不同的是,原来看《知音》的,现在去关注咪蒙了,原来看《读者》的,现在去听《罗辑思维》了。
传播渠道的价值降低了,而内容的价值大大提升了,这对于擅长消费者沟通和创意的广告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利好。
现在网上的原创内容制造者,最多的是传统媒体出身者,其次就是广告圈里人。难道我们不能认为,广告公司将迎来一个美妙的春天吗?
当然,如果一家广告公司丧失了核心价值,广告人变成了装逼“时尚人士”和媒体掮客,真的就离被淘汰不远了,只是时间问题。
什么,你说媒体代理佣金减少了?那种靠着信息不透明赚差价挣的钱,早就该减少了好不好!